登录 | 注册 | 免费发布商机 | 会员服务说明 | 搜索 | 意见反馈
·设为首页
·在线支付
·铭万商机
热门: 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优秀试验室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相关新闻
产品推荐
金矿破碎流程机械设备
机制砂石骨料场设备
钢渣细碎首选设备复合..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 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 最佳品牌示范企业”推介活动的通知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文章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添加人:ycr225    添加时间:2023-10-8 9:17:09

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设备及相关单位:

2022年7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221183号),明确要求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国品牌发展总体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88 )提出各地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要加大对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推广优秀企业典型经验,为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混凝土及上下游产业受市场环境影响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认识到品牌的力量以及品牌蕴藏的价值,因此加强品牌建设势在必行。为落实以上政策精神,推动品牌企业的战略发展,建立行业信用秩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混凝土行业优势品牌的培育和宣传,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联合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定于20239月~11月联合开展“2022-202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最佳品牌示范企业”推介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组织、实施

2022-202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最佳品牌示范企业”的推介工作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及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推介委员会”)组织、发布、管理和实施。在评审过程中,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行业内从事行业管理、市场营销、科研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工作的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并通过中国商品混凝土网、中国商品混凝土微信公众平台和《商品混凝土》杂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条  申请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合法生产许可资质,专业从事混凝土及上下游相关产业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年营业额达5000万元以上;

3.申报企业重视经营管理,外观形象好,具有绿色环保生产意识,人员团队齐全,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申报企业曾参与当地重大工程建设并取得较好成绩或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为国内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

5.申报企业曾荣获国家级或部级奖项,参编过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或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

6.申报企业将品牌建设放在企业整体战略的重要位置,拥有注册的商标;

7.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未见有重大质量投诉;

8.未有重大偷漏税、未受过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

9.热衷于履行社会责任。

注:以上为品牌推介基本条件,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企业具体条件而定。

第三条  申请程序

1.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向“推介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2022-202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最佳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2.企业填妥“申请表”后,送交“推介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由“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将组成专家团队参与实地调研和市场查证,确定参选名单。

第四条  发布

活动主办单位将在“2023第十九届全国商品混凝土可持续发展论坛暨2023中国商品混凝土年会”上由行业领导向入选企业颁发“2022-

202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最佳品牌示范企业”铜牌,并将入选企业的品牌经验制作成文集在全行业内发行。

第五条  申请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31025日前向“推介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六条  其他

企业参与此次活动,入选“2022-202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最佳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可获得《2023中国商品混凝土年会论文集》宣传彩页1P。本活动由“推介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页次:1/1页 转到



中国商品混凝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http://www.hnt188.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商品混凝土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 © 2006-2007 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11358号-5
期刊订阅:550990891-余   业务合作:395001279-李   广告业务:652559697-焦   编辑部:1187335290-杨   会议培训:651192489-汪  
电话:010-51164656  传真:010-65474277  E-mail:chinarm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