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山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决定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建设工作,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在山东省优势产业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一批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在此基础上逐步展开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的建设工作。
据悉,此次涉及的行业包括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创建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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