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免费发布商机 | 会员服务说明 | 搜索 | 意见反馈
·设为首页
·在线支付
·铭万商机
热门: 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优秀试验室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相关新闻
产品推荐
金矿破碎流程机械设备
机制砂石骨料场设备
钢渣细碎首选设备复合..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环境部部长:环保“一刀切”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我要打印   IE收藏   放入公文包  
文章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21世纪经济报道    添加人:ycr225    添加时间:2019-3-13 16:54:04

       3月11日下午,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回应了环保“一刀切”的提问,他将这种行为形容为“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下一步将规范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对企业既监督又帮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企业有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污染防治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李干杰表示,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依法运行达标排放,这是应尽职责。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这也是应尽职责,这一点不能混淆,不能含糊。

       不过,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开展的时候,就急急忙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的办法、应付的办法,也包括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平时不闻不问,到了检查的时候,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

       李干杰表示,对于“一刀切”,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一刀切”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它既影响和损害了我们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

       “尽管这个问题,坦率地说在全国而言并不是普遍的、也不是主流,但是它确实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是存在的、发生过,并且产生了十分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坚决制止。”李干杰说。

       李干杰表示,两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四项工作。第一是号召。“不管大会小会,什么场合、什么活动,我们都是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要求大家不要这么做,因为这对于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没好处,没有什么裨益,相反,影响很不好,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李干杰说。

       第二是规范。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对禁止“一刀切”提出要求。

       第三是查处。在开展环保督察、开展强化监督过程中,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就是该做的事、能做的事、容易做的事不做,滥作为、乱作为就是平常不做事,到时候就乱做,典型的“一刀切”。对外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并且每查出一个案例,接到举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纠正,查处以后也对媒体、对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四是带头。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有问题,交办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跟企业商量,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整改时间,需要半个月就是半个月,需要一个月也可以,更长时间也可以,三个月也好甚至半年。

       包括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过程中也是如此,对于那些未批先建的、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也是先发许可证,在许可证里明确有个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也根据情况,有的短有的长。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下一步,在继续做好这四项工作的同时,还有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范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在这方面做好工作,尤其是规范好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

       第二,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真真正正设身处地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增进这方面的意识。

       李干杰最后表示:“总而言之,对‘一刀切’我们是坚决反对、坚决制止的,后续在履行好职责、做好监管的同时,我们也会更多地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好他们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1] 页次:1/1页 转到



中国商品混凝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http://www.hnt188.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商品混凝土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 © 2006-2007 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11358号-5
期刊订阅:550990891-余   业务合作:395001279-李   广告业务:652559697-焦   编辑部:1187335290-杨   会议培训:651192489-汪  
电话:010-51164656  传真:010-65474277  E-mail:chinarm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