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及沥青烟气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作出明文规定,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扬(粉)尘污染控制,全面治理沥青烟气,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市列入《常德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的混凝土、沥青搅拌企业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厂整治并验收,未列入的企业要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验收。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实施全厂封闭式作业,生产物料入库入棚,生产厂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粉尘在线监控设施,厂区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车轮车身干净整洁,生产厂区须配置三级硬化防渗沉淀池和废水循环再利用设施、混凝土回收设备,沥青搅拌企业必须建设并正常运行沥青烟气治理设施,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环保、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搅拌企业整治情况开展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全市通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整治有关情况计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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