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楼配件、搅拌楼耐磨件、精加工配件采购招标
补 遗 书
(NO: 001)
各投标人:
现对2017年度搅拌楼配件、搅拌楼耐磨件、精加工配件采购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第二点“质量要求及保质期”要求涉及的保质期由原来的“厦门、漳州、泉州公司要求:主机搅拌叶片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3万立方米,衬板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5万立方米,搅拌臂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10万立方米;翔义公司要求:主机搅拌叶片、衬板、搅拌臂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立方米;平潭公司要求:主机搅拌叶片、衬板、搅拌臂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吨。”修改为“厦门、漳州、泉州、翔义公司要求:主机搅拌叶片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立方米,衬板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立方米,搅拌臂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立方米;平潭公司要求:主机搅拌叶片、衬板、搅拌臂搅拌混凝土量平均达20万吨。”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于2016年12月9日17:00时前以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592-5507159)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附后,此确认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人: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确认函
致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贵司于2016年12月8日发出的搅拌楼配件、搅拌楼耐磨件、精加工配件采购招标补遗书(NO:001),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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