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4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2013年防汛防旱防风暨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会议工作部署和吕锐锋常务副市长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建筑工地三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建立完善防汛机构,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制定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要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建筑工程和临时设施防汛安全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工地安全渡汛。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以及我局三防工作部署,做好三防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在台风来临之前将台风信息和工作要求通知到建筑工地,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汛检查。
三、各区(新区)要根据辖区内在建的基坑安全状态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基坑质量安全例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每个基坑指定一个监督员专门跟踪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确保基坑安全。请各区(新区)将辖区内在建的深基坑相关信息于4月26日前上报我局(见附件一)。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的检查和监管,特别要强化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管,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安全;并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避免在暴雨、强风天气下进行攀登、悬空等类型的高处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围墙管理,做好修缮加固工作,特别是加强地处河道、山坡、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工棚、围墙的监控和管理,对临时建筑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应组织人员搬迁到安全地段,并报告上级部门,防止坍塌事故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不漏岗、不断班,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要加强汛期监控,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排除险情并疏散、撤离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联系人:刘勇刚,联系电话:8378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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