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15,
自2015 年9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
6.4.2、7.2.1、7.4.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17 号文《关于印发2011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
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模板分项工程;5 钢筋分
项工程;6 预应力分项工程;7 混凝土分项工程;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9 装配式结
构分项工程;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 删除了混凝土施工等过程控制内容,仅保留重要的过程控制质量要求;
3 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5 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6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7 增加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8 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9 增加了钻取混凝土芯样的结构实体强度检验方法;
10 调整了结构实体强度检验等效龄期确定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